關于開放式廚房不能通氣的法律法規
天然氣公司將嚴格按照此項規定執行
使用天然氣的用戶禁止裝修成開放式廚房
總則:
為規范家用燃氣燃燒器具(簡稱燃具)的安裝和驗收,保證燃具安裝工程的質量和用氣安全,制定本規程。本規程適用于住宅中燃氣灶具、熱水器、采暖熱水爐等燃具及其附屬設施的安裝和驗收。安裝的燃具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,且應有產品合格證、安裝使用說明書和生產許可證。燃具應由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安裝。燃具安裝及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程外,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。
燃具及相關設備的安裝:
1 一般規定
燃具不應設置在臥室內。燃具應安裝在通風良好,有給排氣條件的廚房或非居住房間內。
2 灶具
設置灶具的房間除應符合本規程第4.1.1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設置灶具的廚房應設門并與臥室、起居室等隔開。
2)設置灶具的房間凈高不應低于2.2m。


